不服遗嘱子女闹上法庭
“现实生活中,并不是所有老人都会把房产平均分割,分割不均也常常造成子女间的纠纷。”一位从业多年的律师杨先生告诉记者,分割难,也是目前房产继承中经常遇到的难题。
杨先生介绍,他就曾经遇到过一个案例,老人在死前订立遗嘱,将房产全部由一位子女继承,因为该子女在老人年老生病期间照料多。结果,老人过世后,其他子女听闻此遗嘱,表示不服,并闹上了法庭。
“其他子女提出的理由是,老人在订立遗嘱时处于老年痴呆状态,没有行为能力,因此遗嘱内容不能反映老人的真实意愿,要求法院判定无效。”杨先生说,后来由于子女们无法提出老人患有老年痴呆的确切证据,老人立遗嘱时又确有第三方在场,终法院还是判定遗嘱真实有效。
“对于老人遗嘱真实性的争议,实质上就是对于分割份额的争议。”
律师说法
房产继承要多站在对方角度
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爱梅告诉记者,由于北京房屋价值较高,属于家庭大宗财产,因此近年来由房产继承造成的纠纷也日益增多。通常来说,争议点都集中在房产分割上。尤其是随着离婚率的升高,离婚后又再婚的老人在去世后的房产继承,争议也比较多。
赵爱梅建议,为避免继承纠纷的出现,可以注意的问题是,老人尽可能在生前订立遗嘱,并在遗嘱中写明房屋归属和处理方式。另外,好要在第三方见证的情况下,对遗嘱进行公证,避免出现遗嘱无效等情况。而对于老人过世前没有订立遗嘱的情况,房产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,原则上是将遗产在各个继承人之间均分,也允许继承人之间协商划分。
“继承房产的分割,其实都发生在有血缘关系的亲人之间,呼吁大家协商解决,能彼此站在对方角度多考虑一些。亲人间的协商,可能更有利于解决分割。”赵爱梅告诉记者, “从她个人经验看,协商是很重要的、也是好的解决办法。”
而当法定继承人之间无法经协商达成一致的,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,由法院进行调解或判决。房产继承人根据法院的判决执行。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,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。但是,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,不得再提起诉讼。
原题:房产继承面临三大难题:公证难、执行难、分割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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